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7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